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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之王》北美票房夺冠,美国媒体评论毁誉参半

starsoul 发表于: 2008-4-22 22:04 来源: 天中朋友圈

   继4年前李连杰主演的《英雄》之后,成龙与李连杰首度联袂的大银幕之作《功夫之王》本周末成为又一部夺得北美电影票房榜冠军的中国功夫片。
  据北美票房统计机构20日公布的预测数字,《功夫之王》周末3日票房收入约为2090万美元,轻松超越业内先前预期。
  成龙 、李连杰主演的《功夫之王》上周五在全美3151家影院同时上映,比内地上映时间早了一个星期。该片在美国上映的头一天就收获760万美元,击败同期上映的喜剧电影《忘掉莎拉·马歇尔》(590万),成为上周五单日的票房冠军。
  《功夫之王》的美国国内发行由狮门公司负责。该公司擅长制作并发行中型成本的商业片,惊悚片《电锯惊魂》系列就是其代表作。此次拿到《功夫之王》的美国国内发行权,狮门公司下了血本,在全美3151家影院投下拷贝,大规模上映。发行商还称,《功夫之王》不同于以往充斥着打斗场面的功夫片,其天马行空的情节将吸引更多家庭观众,而片中的女性角色也受到通常对功夫片兴趣较小的女性观众欢迎。
  票房大卖的商业片通常容易遭到口碑滑铁卢,华纳出品的《史前一万年》就是绝佳的例证。不过很幸运,《功夫之王》并没有遭遇到影评界的狂轰滥炸。相反,据“烂番茄”网站统计,美国影评人对该片的好评度达到了68%%,导演罗伯·明可夫应该感到欣慰了。美国媒体对《功夫之王》的评论也是毁誉参半。措词激烈如CNN的吉提许帕德亚,在批评影片内容愚蠢的同时也承认片中武打场面“很震撼”。
  宗河   《功夫之王》果然不是拍给中国人看的
  “《功夫之王》是拍给美国人看的,大家不要抱太大希望”,直到看完全片,我才确信成龙说这句话果然不是因为谦虚。一部连孙悟空的出身、性格、爱好、兵器都要详细交代一遍的电影,可能是拍给中国人看的吗?但拍给美国人看并不是罪,照搬来给中国人看也不算错,问题是两国人民看到之后要比赛谁先睡着,这就不是“国别论”所能解释的了。
  凭良心说,影片的前十分钟还是紧张而精彩的,特别是片头,充满了想象力,连杰森跟老霍的中文对话都充满了趣味性和喜剧张力。但当两位大哥一一现身的时候,影片便迅速地朝一部毫无新奇之处的“行货”滑去,究其原因是很多地方处理不当所致。
  一、 为了让成龙、李连杰开打,本来一句话就可以消弭的误会愣是不说,而且两人刚打完就开口澄清握手言欢,更让人觉得刚才超过5分钟的打斗简直是有钱没处花,肉多自己找练,摆明了为打而打(何况也说不上打得有多精彩)。
  二、 编导为了平衡两人在打戏中的分量,安排两人得手和中招的数量基本持平(难为八爷做算术了),成龙挨一脚后,肯定是李连杰要吃拳头,反之亦然,比武成了毫无悬念的游戏。而且后面两人之间的性格冲突喜剧没有延续下去,很快便面目雷同了。
  三、 多场打斗面目雷同,层次不清,颇为混乱,跟20世纪80年代内地武打片的群殴场面有得一拼。
  四、 编导为了集中展示东方式景片,生硬拼凑各种典型景观,特别是竹林,都让人腻味了,给人的感觉是外国的编导太急功近利,像在舞台上拉升降景片般偷懒。而且景和故事、人物没有结合好,一样的打斗换个景一样成立。
  五、 最致命的是,影片的故事里缺少中间地带的灰色人物,黑白分明缺少悬念,感觉乏味。
  六、 影片喜剧桥段颇为突兀,比如让和尚李连杰当众(而且是当着后辈的女孩)撒尿浇成龙,恶俗得让人大跌眼镜,而且于人物性格过于跳脱。另外喜剧桥段是时有时无气韵不畅,类似美元付小费的细节还不错,可惜仅此一处,难撑局面……
  七、 反面人物过于苍白和无能。
  八、 主要人物是谁?鲁彦、默僧、杰森还是孙悟空?似乎谁都是又谁都不是。这样“虚焦”的人物设置是商业电影的大忌。
  九、  更多的毛病,大家自己找吧……
  以上列举的这么多不足其实都是表象,骨子里是中美两种文化、制片方式、电影观念对接上的一次失败所致。比如要平衡两位大哥的戏份,无法将两人设置成一正一邪,这是最大的遗憾;又比如没有处理好魔幻元素和质感江湖的平衡,显得不伦不类;又比如编导急于想将中国的功夫资源和美国的拯救世界模式进行融合,结果却差强人意。
  虽然这样,《功夫之王》的票房在中国肯定还是不会差,因为目前国内观众对大片的兴趣还是停留在看热闹(而不是根据自己的兴趣挑选合适自己的类型和故事)的层面上,越骂越要看的局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改变。再说,花一样的钱去电影院,我也肯定会选《功夫之王》,毕竟人家花得钱多嘛,又砸东西又杀人的,要看其他的“室内剧”艺术片,回家看碟就好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