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近年来消费者网络购物量增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购物进行诈骗的事时有发生。为规避网络交易风险,商务部特起草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制订《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可以使公共服务体系的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为非法经营者和非法交易提供服务。电子商务平台不得为无资质的商户开展有害有毒物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特殊商品的销售提供服务,未经审批不得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等特殊商品。
对于《网络购物服务规范》,该人士介绍说,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是“网络购物交易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必须使用真实身份信息”这一意见。根据“规范”内容,网络购物交易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必须使用真实的身份信息,如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对于征求意见后是否要实行“实名制”这一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说“规范”只是征求意见稿,还需要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规范内容。
根据“规范”,网络购物平台提供商应要求网络购物交易方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网络购物平台提供商应在可行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采取合理措施对用户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注册资料备份。如果发现和证实用户使用虚假信息进行注册交易,网络购物平台提供商有权及时对该用户进行注销。此外,网络购物平台提供商应提供必要的网上纠纷处理机制和申诉渠道,当交易关联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网络购物平台提供商应积极协助权益被侵害方进行信息取证。(记者 曹雷)
